环旭电子(60123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52:33 中财网
原标题:环旭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及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有效期、禁售期、行权价格、可行权日、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6、公司实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同意将该草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对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公司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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