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6005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邓想涛)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邓想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方大特钢董事 会提名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的相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 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方大特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 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 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 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 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 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 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 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 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想涛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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