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思仪(30168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思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84号)。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0,206.943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16.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4.8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 8月 25日(T-3日)发布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63.1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后)79.16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6.18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6.18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2,44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6.18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2,44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6年 8月 25日 14:50:25:146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 4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429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725,8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24,257,610万股的 2.992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8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8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82.7772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82.77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082.77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5、本次发行价格16.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9.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截至 2026年 8月 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3.10倍。 (2)截至 2026年 8月 25日(T-3日),《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注 1:2025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2:计算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市盈率>100视为极值,均予以剔除。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4:是德科技为美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币种为美元;安立为日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币种为日元,其会计年度为每年 4月至次年 3月。由于二者未在年报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无扣非后 EPS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16.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4.8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 8月 25日(T-3日)发布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63.1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后)79.16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电科思仪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技术及产品优势 公司作为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国家队,深耕电子测量仪器领域多年,储备了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技术与产品优势。 公司是目前中国唯一能够在微波/毫米波、光电、通信和基础测量仪器领域全方位对标国际领先企业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总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特别是在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部分细分领域达到国际领科研人员方面,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科研人员1,028人,占员工总数的 54.94%;专利方面,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专利 584项,其中发明专利 541项,是国内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数量最多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标准方面,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主持编制国际标准 1项、国家标准 3项、团体标准 3项,参与编制国家标准 12项、团体标准 1项;重大项目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承担了 300多项国家及省部级重大项目,为我国电子测量技术水平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 公司凭借良好的技术积累,打造了多款性能优异、技术指标出色、测试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测量仪器产品,打破了国外对于中国高端电子测量仪器长期的技术垄断局面,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工业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并为“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子午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提供了关键测试保障。同时,公司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效推进研究开发项目的产业化,促进研发成果向经济效益的转化,为后续的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公司基于 IPD思想构建了面向市场的产品开发体系,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及时有序地传递到产品研发端,进行需求理解、客户分析、市场潜力与竞争分析、产品组合策略分析等,将需求与技术路标、产品路标规划进行映射。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通过不断验证保障市场需求得到正确理解和及时响应,实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符合产品开发战略、满足客户需求并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快速推出。 公司长期致力于电子测试测量技术的不断创新,打造了微波、光电、通信、基础等领域全面的产品体系,实现了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光电测量仪器、通信测量仪器、基础测量仪器以及相关领域的产品创新,多项产品已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②生产与制造优势 公司已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电子测量仪器生产基地,具有国内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产品门类最全、频谱范围最宽的制造能力和供应链体系,核心工艺能力和数字化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产线布局方面,公司拥有涵盖精密加工、薄膜电路、电子装联、微组装和整机整部件装调等制造能力,建有数铣柔性自动化生产线、脉动装配单元、部件自动调测单元、电路板自动调测平台、整机自动测试系统等现代化生产线。核心工加工制造工艺、高性能微波混合集成电路组装工艺等工艺能力,具有国内先进的微波测量仪器零件加工、组件装配、整机装调全流程自主工艺能力。数字化生产方面,公司形成了以 MOM为核心的生产运营系统,实现了设备物联、计划管控、生产执行、库存管理、运营分析等核心功能,结合 CRM、PLM、ERP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订单到生产全过程数字化管控。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开展了以计划为驱动的集成供应链建设,形成了以流程、组织、绩效为核心的一体化管控体系,有效提升了订单响应与交付效率。 ③渠道与品牌优势 电科思仪作为中国电科集团旗下专注于电子测量仪器研发与制造的核心平台,始终肩负着推动民族电子测试测量产业振兴的使命。在持续夯实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并完善了“以直销为引领、渠道为支撑”的双轮驱动营销模式,全面覆盖国内外高端客户与广泛行业市场。 在销售体系方面,电科思仪采取“直销+渠道”有机结合的业务架构。直销体系聚焦于对国家级重点项目、关键单位、大型央企、核心通信设备供应商及重点科研院所等高价值客户的深度服务。公司组建了专业完备的直销团队,通过区域与行业的双维度精细划分,实现对客户多区域、多产品线复杂需求的精准识别与快速响应,并提供从售前咨询、定制化方案设计到售后专业支持的全流程服务,有效巩固了公司在高端市场的优势地位。 渠道体系则作为直销业务的重要延伸与补充,广泛覆盖区域中小型企业、教育科研机构。与多家经销商合作伙伴建立了长期稳定、分工明确、响应迅速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渠道网络。通过“渠道联动”机制,公司持续拓展市场触达范围。 在国际化拓展过程中,公司依托海外子公司,结合本地渠道伙伴资源,稳步推进重点市场的本土化运营,构建起辐射全球的营销与服务能力,持续深化从市场准入到深度经营的国际化布局。 ④人才与管理优势 电科思仪深耕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多年,具备良好的人才积累,拥有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国内规模最大的科研人才团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国家级领军人才 1名、百千万人才 1名、中华杰出工程师 2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2名、中国电科集团首席科学家 2名及首席专家 3名、省部级人才 30余名。 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构成合理,涵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生产运营、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互补性强,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形成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不断探索优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加快流程化组织建设,统筹推进 DSTE战略到执行体系、IPD集成产品开发体系、LTC市场营销体系、ISC集成供应链体系变革建设,公司整体运行效能不断提升,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荣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等国家级荣誉。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35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10,990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 96.18%;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为 23,519,94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96.96%,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4,800.61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50,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6.00元/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3,311.09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8,904.2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54,406.8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6.0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6.1136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发行。 (7)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16.00元/股和10,206.9432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63,311.09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8,904.2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54,406.8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不低于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9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6年8月20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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