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思仪(301689):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原标题:电科思仪: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8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6年8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之 法律意见书 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委托,就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思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配售”)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配售有关的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以及配售禁止性情形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 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二)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国泰海通、电科思仪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或复印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国泰海通、电科思仪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配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泰海通持有其100%的股权,国泰海通实际控制证裕投资。 3、战略配售资格 证裕投资作为保荐人国泰海通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国泰海通的全资子公司,证裕投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证裕投资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均为其自有资金。 6、锁定期 如发生跟投情况,证裕投资将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证裕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如发生跟投情况,证裕投资将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二)中国星网网络应用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根据星网应用提供的资料,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星网集团”)直接持有星网应用59.6611%的股权,为星网应用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星网集团100%的股权,中国星网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出资和管理的中央企业。因此,中国星网集团为星网应用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星网应用提供的资料,中国星网集团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资本109亿元,注册地为河北雄安新区,是中央直接管理的以卫星互联网设计建设运营为核心主业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卫星互联网事业发展的战略核心科技力量和组织运行平台。中国星网集团主营业务包括卫星互联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运营服务,推动北斗规模应用。截至2026年6月末,中国星网集团拥有8家二级企业,4家三级企业以及2家参股企业,主要分布在雄安、北京、上海、重庆、海南等地。因此,中国星网集团为大型企业。 星网应用公司是中国星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从事卫星互联网行业民商应用与产业发展的国有企业,是卫星互联网运营服务产业能力供给平台,主要业务是利用卫星互联网系统、运营服务综合平台等基础设施,构建以行业民商解决方案、协议终端产品体系、专业技术服务为基础的应用核心能力体系,面向民商和行业用户,开展应用产业和应用服务业务。因此,星网应用为大型企业中国星网集团的下属企业。 此外,根据星网应用出具的确认函,截至该确认函出具日,星网应用系首次参与A股战略配售事宜,未曾参加其他A股项目的战略配售事宜。 中国星网此前与发行人已在微波测量、光电测量、通信测试等领域开展过深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根据发行人与星网应用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发行人和星网应用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1)扩大产品应用规模。电科思仪与星网应用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将对方视为重要合作伙伴。电科思仪积极响应星网应用及所属集团内单位需求,持续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星网应用积极推动电科思仪测试仪器及系统解决方案进入内部测试设备选型范围和相关建设项目,共同扩展电科思仪在供应链中所占份额,在同等条件及满足合规要求前提下,优先选用电科思仪产品,积极推动国产测试仪器和系统解决方案在卫星互联网领域应用。 (2)拓展新领域产品能力。星网应用积极协调内部应用场景资源,向电科思仪提供新产品测试与验证机会,电科思仪依托卫星互联网系统应用场景和测试条件,充分发挥测试仪器仪表及系统级测试解决方案能力。双方建立合作研发机制,将卫星互联网新产品、新应用需求与电科思仪的新技术开发与现有产品工艺技术改进密切结合,共同探索解决卫星互联网产品在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应用验证等阶段的测试卡点、难点。 (3)加强技术和人才合作。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同意将结合各自的技术与平台资源,共同提升双方的技术创新水平。星网应用将发挥自身在卫星互联网行业发展及前沿技术攻关平台优势,电科思仪则依托于测试产品研发生产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共同探索打造前沿卫星互联网测试实验室,提升双方在卫星互联网领域的基础研究能力。双方建立互通的人才合作机制,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议与培训,在人才发展战略方面协同共进,合作培养人才。 (4)促进测试体系建设及生态发展。持续发挥产业链“链长”引领作用和星网应用产业能力供给平台优势,双方加强测试标准协同,探索星网赋能千行百业的测试行业标准体系,赋能产业生态。双方共同构建满足系统建设的标准测试产品
综上所述,中移通信为中移投资的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集团为中移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中移投资提供的资料,中国移动是中国移动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包括移动通信、宽带网络、蜂窝物联和卫星互联的通信服务,数据中心、移动云和移动云应用的算力服务,以及数据算法、具身智能、数智文化、数智电商和行业数智服务的智能服务。中国移动是中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亦是全球网络和客户规模最大、盈利能力领先、市值排名位居前列的世界级电信运营商,公司的移动客户数和有线宽带客户数均位列全球电信运营商第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合并资产总额20,928.82亿元,净资产13,975.51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0,501.87亿元,净利润为1,372.64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移动合并资产总额21,535.34亿元,净资产为14,271.06亿元,2026年第一季度总营业收入为2,664.78亿元,净利润为293.54亿元。因此,中国移动属于大型企业。 中移投资是中国移动股权投资和资本运作的集中管理平台,秉承打造一流科技服务产业投资机构愿景,围绕中国移动主营业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部署,大力开拓具有中国移动特色的资本运营新路,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深度融合,打造中国移动创新发展和助力经济社会数智化转型的新动能。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移投资资产总额54.41亿元,净资产总额53.21亿元,2025年度中移投资实现净利润25,413.1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移投资资产总额54.22亿元,净资产总额53.68亿元,2026年第一季度,中移投资实现净利润2,710.74万元。中国移动间接持有中移投资100%股权,因此,中移投资为大型企业中国移动的下属企业。 此外,中移投资曾参与金山办公(688111.SH)、惠科股份(001399.SZ)的战略配售。 根据发行人(乙方)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甲方一)、中移投资(甲方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1)技术研究协同 面向下一代信息通信仪器仪表,甲乙双方重点围绕特定领域关键测试测量技术,加强合作协同,共同推动我国下一代信息通信仪器仪表的高质量发展。 2)重点产品研发协同 甲方作为产业牵引方和需求方,乙方作为高端仪表技术提供方,基于各自优势,形成面向特定重点技术及需求场景的新型国产仪表产品研发协同机制。 甲乙双方共同投入资源,建立相关重点仪器仪表产品研发合作平台,共同开展测试仪器及系统解决方案的协同研发,支持国产仪器仪表实现技术创新。 3)创新成果转化协同 甲乙双方共同强化在标准化、中试验证、示范应用等场景的技术协同创新。一是甲方协助乙方积极参与3GPP等国内外组织工作,共同推进先进仪器仪表及测试技术相关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研究与提案制定;二是甲方依托移动信息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平台,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保密要求及合规审查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开放应用场景、测试需求及验证合作,共同开展仪器仪表及测试方案的中试验证及协同创新,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走进产业、扎根产业,助力技术成果高效转化;三是甲乙双方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在依法合规、遵循市场化原则基础上,甲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产品,在各类项目中推动相关产品的示范应用,乙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标准,满足甲方需求。 4)产投协同 对内,甲方一结合仪器仪表应用需求及技术积累,发挥产业牵引、标准及测试技术引领的优势,向甲方二提供客观的投资咨询及建议参考。对外,甲方充分发挥资本纽带作用,在依法合规、遵循市场化原则基础上,积极引导中国移动已投企业与乙方开展合作,为乙方打通优质供应链渠道、拓展更多的行业及客户提供协助。乙方加强与甲方的资本合作及战略协同,进一步体现研发技术合作的价值,共同彰显产投协同的正向效应。 5)产业生态建设协同 甲乙双方依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信息通信测试仪器仪表专委会等平台,合力打造需求共识凝聚、技术创新引领、产业高效协同的良性循环,共建可持续发展的国产仪器仪表产业技术生态体系。甲乙双方每年根据需要共同举办信息通信仪器仪表产业论坛、技术研讨会、投资交流会等行业活动,搭建产业上下游对接平台,加强国产信息通信仪器仪表产业生态建设及宣传交流,促进最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科技集团”)为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航天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集团及下属单位占航天投资股比为33.40%。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航天投资提供的资料,航天科技集团是在我国战略高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创新能力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安全战略基石、航天强国建设主力军、国家科技创新排头兵、航天产业发展主导力量。航天科技集团辖有1家体系院、8家研究院、12家专业公司及6家直属单位,拥有14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分布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重庆、天津、深圳、海南等地。现有从业人员17万余名。主要从事运载火箭、各类卫星、载人飞船、货运飞船、深空探测器、空间站等宇航产品,以及战略导弹、战术导弹、无人系统等武器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试验和发射服务,同时,依托航天核心技术与资源,积极培育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氢能、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先进材料、新一代信息等航天技术应用及服务产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航天科技集团总资产6,466.55亿元,净资产3,705.9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44.82亿元,净利润131.24亿元。因此,航天科技集团属于大型企业。 航天投资是航天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专业化平台,紧密围绕航天科技集团主责主业,重点开展产业孵化、资源整合、战略并购、投资融资等业务。根据航天投资2025年度审计报告,总资产285.81亿元,净资产274.84亿元,营业收入2.63亿元,净利润0.96亿元。航天投资为大型企业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企业。 此外,航天投资曾参与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818.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 根据发行人和航天科技集团、航天投资签署的《产业合作备忘录》,发行人和航天科技集团、航天投资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1)强化未来业务订单导入。航天科技集团承担着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高分遥感等国家重大专项任务,涉及卫星、火箭、飞船等复杂系统的研制、生产与测试,是发行人重要客户。发行人与航天科技集团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对方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将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发行人产品在航天科技集团的推广运用,支持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及关键产业链领域高端仪器供应链安全建设。 2)拓展新产品合作。航天科技集团将积极协调向发行人提供新产品测试与验证机会,双方建立合作研发机制,将航天科技集团的新产品、新应用需求与发行人的新技术开发与现有产品工艺技术改进密切结合,进一步拓展双方的产品合作深度和广度。 3)技术和人才合作。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双方同意将结合各自的技术与平台资源,共同提升双方的技术创新水平。未来双方适时开展设计、研发、生产合作,共同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双方将建立互通的人才合作机制,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议与培训,在人才发展战略方面协同共进,合作培养人才。 4)提供全方位资本运作支持。发挥航天投资在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业经验与资源优势,为发行人未来的产业发展、并购整合、再融资等提供咨询、引荐等支持,协助其优化资本结构,实现产业与资本的良性互动。 综上,航天投资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规定,航天投资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一)项规定。 4、关联关系 根据航天投资出具的确认函,航天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航天投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6年1-3月的财务报表,航天投资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航天投资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其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不存在受托参与或者以该主体作为平台募资后参与的情况。
2、股权结构 根据中兵投资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于公开信息渠道检索,中兵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兵投资唯一股东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因此,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兵投资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兵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中兵投资提供的资料,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骨干央企,是各大军工集团中唯一一家面向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信息支援部队以及武警公安提供武器装备和技术保障服务的企业集团,除了为陆军提供坦克装甲车辆、远程压制、防空反导等主战装备之外,还向各军兵种提供智能化弹药、光电信息、毁伤技术等战略性、基础性产品。同时,兵器工业集团积极推进军工技术民用化、产业化,集中力量打造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设备、铁路产品、石油化工、特种化工、民爆、光电信息、北斗产业、智能制造、应急产业等先进制造业板块和贸易流通、工程技术管理、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板块;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着力推动我国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大力发展军贸、战略资源开发、国际工程承包、产品出口及技术引进等国际化经营业务。 兵器工业集团现有90余家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主要分布在北京、陕西、内蒙古、河南等30个省、市、自治区,在全球70余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00余家境外分子公司和代表处。截至 2025年末,兵器工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47,404,672.92万元、归母净利润759,180.70万元,总资产66,054,682.43万元、归母净资产17,213,541.20万元。2026年1-3月,兵器工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857,872.00万元、归母净利润195,218.00万元,总资产65,065,640.00万元、归母净资产17,673,197.00万元。因此,兵器工业集团为大型企业。 中兵投资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兵器工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业务包括资本运作、股权投资、金融服务三大平台。主要围绕集团产业链开展资本运营、股权投资、金融投资、融资租赁等业务,下设中兵股权、中兵财富、中兵顺景、中兵租赁等多个平台。截至2025年末,中兵投资资产总额3,646,310.03万元,净资产1,727,385.80万元,营业收入65,393.22万元,净利润42,733.96万元。2026年1-3月,中兵投资实现营业收入12,799.42万元,净利润8,895.25万元。中兵投资为大型企业兵器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 因此,兵器工业集团为大型企业,中兵投资为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此外,中兵投资曾参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50.SZ)、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517.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战略配售;此外参与过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52.SH)、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8709.SH)、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418.SH)、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0158.BJ)、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688811.SH)、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1365.SZ)、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1707.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战略配售。 根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合作主要内容如下: 1)业务和技术合作拓展 兵器工业集团与电科集团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各领域各方面不断深化合作。长期以来,电科思仪与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多家单位在电子测量、光电测量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产品供应合作,主要覆盖射频电磁环境模拟、微波测试测量等方面。中兵投资作为兵器工业集团全资二级子公司,是北方导航、光电股份、中兵红箭、爱生集团等多家装备龙头企业的重要股东,同时与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多家科研生产单位具有长期合作关系。本次合作期间,中兵投资将依托兵器工业集团产业布局优势,积极促进电科思仪与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单位持续扩大测量测试相关领域应用合作,在依法合规、市场化采购前提下力争推动电科思仪未来三年在兵器工业领域实现的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年;同时电科思仪将积极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兵器工业领域有关单位提供高质量产品与服务,满足有关单位测试能力建设需求。 2)国产化替代合作推进 为进一步推动兵器工业领域电子测量测试国产化进程,中兵投资推动与电科思仪建立协同机制,牵引电科思仪形成满足或优于原产品性能指标的国产替代方案,并定期汇总国产化合作的进展情况和需求。中兵投资将积极协助电科思仪与兵器工业集团有关部门、下属科研及生产单位对接,通过常态化高层互访、专业技术交流会、产品展示会、开展联合创新攻关等多种方式,加速实现该领域国产化进口替代。 综上,中兵投资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规定,中兵投资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一)项规定。 4、关联关系 根据中兵投资出具的确认函,中兵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兵投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6年1-3月的财务报表,中兵投资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中兵投资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其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不存在受托参与或者以该主体作为平台募资后参与的情况。 6、锁定期 中兵投资承诺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因此,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南方资产提供的资料,南方资产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兵装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兵装集团成立于1999年6月29日,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65亿元,系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兵装集团连续多年跻身世界500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兵装集团资产总额为1,664.56亿元,净资产730.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4.7亿元,净利润65.35亿元。因此,中国兵装集团属于国有大型企业。 南方资产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亿元,系中国兵装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南方资产属于国有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南方资产作为中国兵装集团的产业投资平台和资本运营平台,配合中国兵装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进行战略投资。近年来,南方资产围绕中国兵装集团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孵化目标,充分发挥国有控股投资公司在投资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导向作用,已在汽车、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输变电、光电、医药、金融等领域拥有参控股企业四十多家,产业布局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方资产总资产228.99亿元,净资产140.61亿元。2025年全年,南方资产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净利润9.35亿元。 因此,中国兵装集团为大型企业,南方资产为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此外,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参与了三瑞智能(301696.SZ)、至信股份(603352.SH)、双欣环保(001369.SZ)、摩尔线程(688795.SH)、中国铀业(001280.SZ)、大明电子(603376.SH)、联合动力(301656.SZ)、广东建科(301632.SZ)、毓恬冠佳(301173.SZ)、壹连科技(301631.SZ)、中船特气(688146.SH)、上大股份(301522.SZ)、国科天成(301571.SZ)、国货航(001391.SZ)、成都华微(688709.SH)、天有为(603202.SH)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战略配售。 根据南方资产、中国兵装集团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合作主要内容如下: 1)南方资产是中国兵装集团全资子公司,是中国兵装集团旗下的产业投资平台和资本运营平台。南方资产将努力推动中国兵装集团及所属单位与电科思仪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对方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南方资产将与电科思仪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展电子测量仪器、电子测量系统产品在中国兵装集团供应链中的应用及所占份额,力争未来三年从发行人采购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测量系统等不低于5000万元/年。发行人将努力协调内部资源,为中国兵装集团及所属单位提供优质产品。 2)中国兵装集团所属兵器装备研究所是我国轻武器装备总体研制的重要骨干单位,也是国家级轻武器专业研究所。南方资产将努力协调以兵器装备研究所为典型代表的中国兵装集团所属单位,与发行人达成产业互信,就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测量系统等方面进行业务需求探讨,深入合作。 3)南方资产作为中国兵装集团的产业投资平台,围绕集团主业、构建投资生态,持续打造军品投资生态圈、汽车及战略新兴产业生态圈,在传统优势军工及数字化军工、智能通信、无人装备、先进材料、先进半导体、汽车智能网联、光电信息等产业战略投资布局行业领先企业,战略持股长安汽车、建设工业、中光学、华强科技、五八智能、羚控科技等企业。南方资产将依托作为股东的影响力和产业协同基础,积极推动所持股企业与发行人围绕电子测量仪器、电子测量系统的通信、工业电子、国防等领域的应用对接,实现从集团内场景导入到外部战略客户拓展的多层次赋能,进一步拓展双方的产品合作深度和广度。 4)南方资产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多个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以及全面的专业能力。南方资产将发挥专业化、市场化和体系化优势,充分调动自身在金融领域的深厚积累以及在资本运作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发行人提供资本运作支持。同时,南方资产也将依托自身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多年的投资积累,为发行人提供优质的金融伙伴资源、产业合作资源以及行业伙伴资源。 综上,南方资产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规定,南方资产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一)项规定。 4、关联关系 根据南方资产出具的确认函,南方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南方资产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6年1-3月的财务报表,南方资产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南方资产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其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不存在受托参与或者以该主体作为平台募资后参与的情况。 6、锁定期 南方资产承诺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7、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利益输送 南方资产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南方资产参与战略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不涉及利益输送。
经核查城金产业基金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城金产业基金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城金产业基金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出资结构 根据城金产业基金提供的资料,城金产业基金为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收益权方面,青岛城投集团通过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全资控股孙公司青岛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私募”)合计持有城金产业基金60.18%的基金份额;控制权方面,城投私募为城金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青岛城投集团为城金产业基金的间接控股股东。城金产业基金是青岛城投集团的下属企业。 此外,青岛城投集团系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城金产业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城金产业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城金产业基金提供的资料,青岛城投集团成立于2008年,是青岛市首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青岛城投集团下辖城市更新、交通发展、新能源、国际发展、金融控股、创业投资、产城、产业园、商业资产、地产投资、官路水库、青岛航空、数字科技等十三个直属公司,控股青岛双星(000599.SZ)、青岛控股(0499.HK)、锦湖轮胎(073240.KS)三家上市公司,持有青岛机场、青岛港、青岛农商行等国有企业国有股权。青岛城投集团坚持匹配政府战略、服务民生需求,有力保障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等重大链主项目落地投产,加快布局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专业化园区。 截至2025年末,青岛城投集团的总资产为4,432亿元、净资产为1,429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481亿元、净利润为10亿元,青岛城投集团是国内资产及收入规模排名前列的城投公司,拥有国内AAA和国际BBB+(惠誉)、A+(联合国际)信用评级。(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