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精密(30151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数量由73万股调整为102.20万股,授予价格由21.57元/股调整为14.87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7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6,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归属条件未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2名调整为55名,授予55名对象(不包含上述7名离职人员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62,320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78,520股。 公司本次对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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