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调整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1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48元/股调整为8.38元/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5.25元/股调整为25.1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8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7、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4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4、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1、本次调整前,2023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8.48元/股;2026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5.25元/股。 2、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9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派息情形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8.38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方案要素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5.1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方案要素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系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四)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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