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6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规定,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73元,募集资金总额921,9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3,730,018.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8,169,981.2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95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3,500.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1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6,143,886.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856,113.21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446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9,692.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17.83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变更保荐人,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招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 公司与保荐人兴业证券分别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绿联”)分别与保荐人兴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月27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将募投项目“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兴浦路296号”变更为“镇海区ZH13-02-02-2地块”。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本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67.87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35.87万元,共计人民币7,303.74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474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广西绿联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876.64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12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5,999.74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科信审报字[2024]第003号)。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已出具《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项目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0月24日,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公司已将前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14,097.65万元。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实现超募资金总额为36,190.00万元。2021年度,超募资金累计利息收入20.42万元。2022年度,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763.93万元,“年产12万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募投项目款70.05万元,暂时性补流7,000.0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相关税费534.98万元;2022年度超募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637.23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年产12万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募投项目款15,115.80万元,暂时性补流4,400.00万元,永久性补流10,435.90万元,收到暂时性补流11,400.00万元;2023年度超募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73.08万元;2024年度超募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0.00万元。 2022年11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33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于2023年1月21日后开始使用。年产12万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投资总额为74,958.00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年产12万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存款利息净额15,185.84万元,累计投资进度101.24%。 截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已建设完成,但该项目整体尚未建设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存款利息净额21,199.83万元,累计投入进度100.05%,超募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本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用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17.83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募投项目“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 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已出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已出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月 用 用品项目
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杂,行业格局调整,叠加美国关税壁垒进一步抬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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