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47:06 中财网
原标题:家联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7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鉴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联科技”)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具体情况如下: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熊先生、孙超先生、李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赵芬女士、周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赵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周晓燕女士为律师专业人士。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于卫星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于卫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于卫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一:家联科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熊先生简历
王熊先生,196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副高级职称。全面负责公司战略制定。1988年8月至1995年8月任临海市白水洋双娄中学教职;1995年9月至1997年8月任临海市白水洋中学教职;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任临海白水洋工艺木制品厂厂长职务;2004年3月至2009年7月任宁波家联塑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至2024年4月22日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年4月22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3,264,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42%,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538,464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88%。

王熊先生系林慧勤女士的配偶,与林慧勤女士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为公司股东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镇海金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王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王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孙超先生简历
孙超先生,197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副高级职称,北京大学EMBA。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安徽龙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销售员;2001年3月至2004年2月任宁波达金兴业渔具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科科长;2004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宁波长青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副厂长;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负责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66,797股。孙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孙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想先生简历
李想先生,1977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6年4月任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百货公司售货员;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任家联塑料制品车间主任;2009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负责公司生产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31,160股。李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李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家联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旭先生简历
王旭,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业大学教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塑料工程学会理事长,全省先进高分子材料改性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轻工业绿色塑料助剂重点实验室主任。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于浙江省科技厅挂职和仙居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曾任浙江众成(002522)独立董事、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现任华正新材(603186)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王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赵芬女士简历
赵芬女士,197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在公司行使独立董事职责。1993年7月至1995年1月任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安装工程处主办会计;1995年1月至2003年2月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03年2月至2007年9月任安徽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安徽华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15年8月至今,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主任;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赵芬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赵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赵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周晓燕女士简历
周晓燕女士,197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在公司行使独立董事职责。2000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律师;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晓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晓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周晓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