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301376):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6年6月30日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7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 – 10 附表2:改变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1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6210_R04号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6210_R04号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曼琳 中国 北京 2026年 8月 26日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850号文《关于同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于2023年6月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6元,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990,09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018,645.54元后,实际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2,080,354.46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3年6月16日到位,且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3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892,080,354.46 减:以前年度投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621,363,153.35) 加:以前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 净额 19,399,876.34 减:报告期投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08,711,806.03) 加:报告期前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 额 2,929,831.99 减:汇率波动影响 (1,498,956.79) 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182,836,146.62 其中:前次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42,836,146.62 闲置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140,000,000.00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1:2023年 6月 9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中原银行郑州商务外环路支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2:2023年 6月 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中信银行郑州九如路支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3:2023年 6月 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4:2023年 6月 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招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注 5:2023年 6月 30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前次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3年 9月 22日销户。因招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6:2023年 9月 26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招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7:2023年 11月 24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致欧国际有限公司、EUZIEL International GmbH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8:2023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致欧国际有限公司、Ameziel INC.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将“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同时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和租赁办公场地”变更为“租赁办公场地”。 1、“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 20,000万元,本次拟减少“建设投资”、“人员投入及其他投入”、“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投资合计13,482.63万元,转至“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本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6,517.37万元,同时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和租赁办公场地”变更为“租赁办公场地”。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续) 2、“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 25,000万元,本次拟增加资金投入13,482.63万元,均来源于“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本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38,482.63万元。 本事项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20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2.20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 35.00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报告期内,累计取得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 292.98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节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及“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033.6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 7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改变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6日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6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截止日期:2026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截止日期:2026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1:本公司 2023年度收到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080,354.46元,本公司将其与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 1,485,765,486.99元的差额调减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 附表 2:改变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6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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