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家联科技(301193):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301193 2026-10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完成。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假设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240,881,531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为72,264,459股,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和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2026年8月25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按13.99元/股计算,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以30,000.00万元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1,443,88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62,325,419股。 该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5、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0.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178.00万元。 对于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假设公司2026年度减少亏损,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额较2025年度减少50%; (2)假设公司2026年度盈亏平衡,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0; (3)假设公司2026年度扭亏为盈,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24年度一致。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202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2:本次发行前期末股本为截至本预案公告前股本数量。 由上表可知,若公司扭亏为盈后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对2026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5,200吨环保型3D打印线材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泰国家享扩建年产量28,800吨3D打印材料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升级,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已经过详细论证,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披露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25,200吨环保型3D打印线材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泰国家享扩建年产量28,800吨3D打印材料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公司长期深耕生物基可降解材料领域,依托领先的PLA改性核心技术、成熟的精密挤出生产工艺及完善的全球产能与品控体系,在日用消费品、环保新材料领域形成了稳固的主营业务优势,积累了优质的全球客户资源与品牌口碑,具备扎实的新材料产业化运营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属于公司生物基新材料业务向高端化、高附加值赛道的延伸升级。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性高,其核心工艺与公司现有生产技术及设备体系高度契合,可充分复用公司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全球产能布局及跨境销售渠道。项目落地后,公司将依托宁波、泰国全球化生产基地,布局消费级3D打印耗材赛道,优化产品结构与盈利模式,进一步丰富高端新材料产品矩阵,深化与全球头部客户合作,培育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全面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全球市场拓展能力与品牌影响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拥有充足的储备,对公司成功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 1、人员储备 公司长期重视研发、生产及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已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培养与激励体系,拥有一支覆盖研发、生产、品控、海外运营及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团队,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为公司拓展高端新材料业务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公司核心研发团队长期深耕PLA改性领域,具备成熟的配方开发与工艺优化能力,可有效解决3D打印材料成型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痛点,海外营销团队已深度对接行业头部客户,可支撑新业务快速落地。同时,公司通过长效激励机制稳定核心人员队伍。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人才引进与内部培养,针对性充实3D打印材料领域专业人才,并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充分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经营与规模扩张的人员需求。 2、技术储备 公司长期深耕生物基可降解材料改性领域,持续开展自主技术创新,通过长期自主研发,掌握PLA等生物降解材料定制化改性核心工艺,形成适配高端3D打印材料生产的核心技术壁垒。公司作为生物基全降解塑料制品行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研发与行业引领能力突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232项,同时主持及参与1项国际标准、42项国家标准及12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技术积淀深厚、行业话语权显著。依托公司10万吨级专业化PLA改性生产车间及成熟量产工艺,相关产品已通过下游头部客户性能验证并实现批量供货,且顺利完成宁波、泰国双基地产线布局与工艺落地,具备成熟的技术产业化转化能力,能够充分保障本次3D打印材料募投项目的稳定实施与产品品质升级。 3、市场储备 公司作为全国生物基全降解日用塑料制品单项冠军企业,深耕新材料领域多年,行业地位突出、品牌影响力显著。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与本地化服务体系,能够适配国内外客户差异化需求,形成全球化产业布局与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能力。当前,消费级3D打印产业高速发展,对环保型、高性能3D打印材料需求持续释放,下游市场增量空间广阔。公司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依托自身技术与全产业链优势积极布局高端耗材赛道。凭借扎实的产品性能与稳定的交付能力,公司已成功切入全球消费级3D打印头部客户供应链并实现批量供货,积累了优质稳固的核心客户资源与充沛的订单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落地、规模释放及持续市场化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同时注重使用资金效益,积极配合保荐人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降低使用募集资金的风险。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二)加强募投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25,200吨环保型3D打印线材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泰国家享扩建年产量28,800吨3D打印材料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和自身技术积淀、产业布局作出的战略决策,项目具备良好的可行性与发展前景。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严控项目建设成本、进度与产品质量,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依托本次募投项目落地,持续加大3D打印高端耗材赛道市场开拓力度,深化全球客户合作、完善海内外产能与市场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技术与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释放项目产能、实现预期效益,推动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益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持续优化从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各业务流程,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王熊先生、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与林慧勤女士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保证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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