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最近五年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42:28 中财网
原标题:家联科技:关于最近五年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301193 2026-11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家联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一)主要内容
1、2025年 6月,公司收到宁波监管局警示函
2025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及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1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主要内容如下:
“2025年4月26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或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至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涉及2023年度、2024年度交易金额分别为2,664.58万元、7,781.48万元。

家联科技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王熊、总经理马恒辉、董事会秘书汪博、财务总监钱淼鲜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2、2025年 6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2025年6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81号),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2025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显示,2023年至2024年期间,你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翔润丰)及其子公司发生了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业务,你公司决定从谨慎性出发,对公司及子公司与泓翔润丰及其子公司2023-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其中2023年涉及金额2,665万元,2024年涉及金额7,781万元,分别占交易发生时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和4.6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7.2.7条的规定。”

(二)整改措施
上市公司高度关注上述关联交易补充披露事项,针对该事项积极进行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履行了补充披露义务。

2、加强关联方管理,包括重新识别关联方、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并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审批。

3、强化培训,提升意识。加强信息披露部门人员及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已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泓翔润丰51%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而避免通过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发生,切实落实《决定书》的整改要求规范。

5、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公司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审计职能,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和信息披露水平。

6、公司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重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交所的监管和指导下,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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