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688206):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4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及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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