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002916):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同时,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获得批复的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有权审批机构审核通过。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登记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2026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该议案已于2026年8月14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万股,涉及的标的股份为公司A股普通股。 (三)回购定价依据及价格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4.72元/股。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价格由114.72元/股调整为112.32元/股。 公司在限制性股票禁售期间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因此,公司拟以112.32元/股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的1.46万股限制性股票,加上预留未分配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款,本次所需回购资金合计为1,674,912元。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所需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674,912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6万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继续实施。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A 办法》、《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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