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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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26: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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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佛塑科技:
佛塑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
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58
佛山
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强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 出席人数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238 | 741,108,566 | 30.148% |
| 其中: | | | |
|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3 | 732,440,471 | 29.795% |
|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 235 | 8,668,095 | 0.353% |
|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及网络投
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 235 | 8,668,095 | 0.353% |
公司现任7名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熊勇、独立董事肖成伟以视频方式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名称 |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选举
结果 |
| | 同意票数 | 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 同意票数 | 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 |
| 选举唐强先生为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739,828,120 | 99.827% | 7,387,649 | 85.228% | 当选 |
| 选举袁海朝先生为公 | 739,827,304 | 99.827% | 7,386,833 | 85.219% | 当选 |
|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
| 选举熊勇先生为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739,818,732 | 99.826% | 7,378,261 | 85.120% | 当选 |
| 选举徐惊群女士为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739,823,169 | 99.827% | 7,382,698 | 85.171% | 当选 |
| 选举袁梓赫先生为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739,818,853 | 99.826% | 7,378,382 | 85.121% | 当选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名称 |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 选举
结果 |
| | 同意票数 | 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 同意票数 | 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 |
| 选举李震东先生为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739,819,561 | 99.826% | 7,379,090 | 85.129% | 当选 |
| 选举肖继辉女士为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739,818,258 | 99.826% | 7,377,787 | 85.114% | 当选 |
| 选举肖成伟先生为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739,811,713 | 99.825% | 7,371,242 | 85.039% | 当选 |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涛、易明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
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