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524046.SZ、524954.SZ 债券简称:24皮城01、26皮城G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莱运”)按照21%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两年,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鸿翔莱运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批。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按照21%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两年,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鸿翔莱运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现该项财务资助即将到期,根据鸿翔莱运后续业务发展需要,投资公司拟继续向其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两年,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鸿翔莱运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街道竹园大道811号2栋1单元15楼1501号 法定代表人:陆雪荣 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育保障组织;体育赛事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鸿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投资公司持股比例21%。其中鸿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姚岳良;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陆雪荣;投资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鸿翔莱运、鸿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4,166,898.96元,负债总额 555,104,888.65元,净资产-10,937,989.69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1,152,391.34元,利润总额-19,141,448.40元,净利润-25,925,290.60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A级。 经查证,鸿翔莱运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投资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期末余额为3,055.23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风险防范措施 1、鸿翔莱运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鸿翔莱运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1名;并委派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主导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监控,强化对鸿翔莱运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鸿翔莱运主要负责轮滑运动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国际标准室内轮滑运动中心场馆、赛事与训练辅助用房、商业购物中心、商务办公及配套住宅等,旨在打造集运动休闲、购物游乐、体教培训等一体的文商体旅综合体,该项目开发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此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鸿翔莱运项目开发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后续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其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鸿翔莱运账面资产主要为房产项目,其住宅部分已基本实现销售,商业及体育场馆部分也逐步进行招商和对外销售,前期投入目前正在逐步收回。鸿翔莱运账面资产质量较好,若其未能及时归还相应的资金借款,公司可通过以房抵债等方式收回公司资金借款。此外,鸿翔莱运其他股东以其持股股份同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同意投资公司为参股公司鸿翔莱运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为59,144.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2,462.39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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