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均普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由于均普智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甬兴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履行督导义务。综上,甬兴证券对均普智能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1月 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 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3月 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年 3月;对“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 2025年 3月 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年 3月;对“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方面,工业具身智能行业发展迅猛,核心技术持续迭代,行业技术路线仍处于快速演进阶段。为贴合产业趋势、提升资金利用率与研发成果转化价值,公司优化研发规划,调整多模态大模型预研技术路线,新增数据相关产品模块、完善数据基础设施能力;另一方面,医疗相关项目具备准入标准严苛、验证周期较长的行业特性,相关产品及技术落地需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与工艺验证,呈现渐进式迭代特征,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该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均普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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