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晶科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07:35 中财网
原标题:晶科能源:晶科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01,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96,810.87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4月26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归还日期及金额2026年3月10日归还20,000万元; 截至2026年8月11日已将剩余的113,600万元全部归 还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97,300.00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89.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6,81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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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已使用
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74,220.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993.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993.78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进度
11GW 年产 高效电池生 产线项目410,000.00337,140.31已结项
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 伏组件生产线项目70,000.0063,952.97已结项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 限公司新倍增一期8GW 高自动化组件项目60,000.0050,906.91已结项
二期20GW拉棒切方项 目一阶段10GW工程建 设项目160,000.00125,409.91已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行借款296,810.87296,810.87已结项
合计996,810.87874,220.9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项目尾款将按照有关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后期公司将结合实际投资计划,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整体安排,并履行相应的合规审议程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整体资金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晶科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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