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04:54 中财网
原标题: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5
普通股股东人数1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0,484,9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0,484,9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18.93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18.93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善麒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40,377,68099.735082,7610.204424,5120.0606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刘牧群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8,970,87996.2601
2.02《关于选举程晋格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8,952,67396.2151
2.03《关于选举盛丰为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9,098,73696.5759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2,228,24295.406882,7613.543524,5121.0497
 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 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 的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刘 牧群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821,44135.1717
2.02《关于选举程 晋格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803,23534.3922
2.03《关于选举盛 丰为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949,29840.646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于炜、陈慧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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