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国信证券关于埃夫特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04:46 中财网
原标题:埃夫特:国信证券关于埃夫特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真、审慎的核查了埃夫特拟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8号文)《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00股,每股发行价为6.3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3.7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44.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9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金 额(万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万 元)
1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 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692.5043,692.5034,589.49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金 额(万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万 元)
2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 与产能建设项目33,447.0033,447.0018,000.00
3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 化项目36,403.0036,403.0020,000.00
合计113,542.50113,542.5072,589.49 
2024年11月,以上三个募投项目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超级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公司已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到超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9,335.27万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015.46万元。

鉴于项目开工前相关程序整体延后,公司结合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实际推进情况,为配合后续投产需要,拟对项目投入预算结构进行调整,并提前开展设备购置及调试工作,以保障项目建设与投产目标有序衔接。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在超级工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拟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用转入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拟使用转入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121,111.7512,086.250.0012,086.25
2设备工器具购置 费36,204.801,208.731,855.213,063.94
3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19,708.324,573.91-2,013.342,560.57
序号项目拟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用转入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拟使用转入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土地使用费5,100.003,360.00158.133,518.13
5建设期利息7,222.610.000.000.00
合计189,347.4821,228.890.0021,228.89 
注:调整前后拟使用转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数不变,均为21,228.89万元,系截至2024年11月15日三个募投项目结项时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结项时公司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和尚未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三个募投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是结合超级工厂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超级工厂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对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系基于超级工厂项目实施的实际建设投入进度情况做出,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超级工厂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超级工厂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明细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事项及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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