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603311):金海高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883,90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971,791.9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65,021.6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506,77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9日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2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海”)增资6,911.74万元,用于实施“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23年2月,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为80060122000177142账户,将增资款6,911.74万元,汇入珠海金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为80060122000177295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实施,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获批的投资金额1,9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492.83万元)转入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专户监管,后续公司将严格依据监管规则及审批部门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剩余资金的后续投资及使用安排。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名称相应调整为“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金海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诸暨,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由2026年5月延期至2028年5月。由于金海项目增加实施主体金海高科和实施地点诸暨,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6041110001555504,该专户仅用于金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和珠海金海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珠海金海划转金海项目所需募集资金3,539万至公司,仍留存在专户的资金应继续按约定进行三方监管。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珠海金海、上海金励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珠海、上海,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由2025年11月延期至2026年11月。 由于数字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珠海金海和实施地点珠海,公司和珠海金海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6031110002516416,该专户仅用于珠海金海数字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划转数字化项目所需募集资金400万至珠海金海,仍留存在专户的资金应继续按约定进行三方监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理财。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及市场环境变化因素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将“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名称相应调整为“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诸暨,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由2026年5月延期至2028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 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名称调整为“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诸暨,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由2026年5月延期至2028年5月。 注2:考虑到利息收入等影响因素,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后续如有不足部分将由金 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经相关审批部门批复,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审批的投资金额为1,950.00万美元。以2026年3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折算基准,对应人民币 金额为13,492.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专户监管,后续公司将严格依据监管规则及审批部门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剩余资金的后续投资及使用安排。 注3:表中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为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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