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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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3:57:4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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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巴兰仕: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
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巴兰仕”、“发行人”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
巴兰仕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
| 2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规则制
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
则制度,本督导期内,巴兰仕有效执行了相关规则制度。 |
| 3 |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单等,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实地查看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督导期内,巴兰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 |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关注公
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现金管理等事项,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
| 5 | 现场核查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 1次现场核查,未发现重大违规情形。 |
| 6 |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
| 7 |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
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序号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 |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 |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 |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序号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6 |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 |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 |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 | 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不适用 |
| 10 |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 | 经营环境、业务、财务、管理、核心技术等重大变化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序号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原因
及解决措施 |
| 1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2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3 |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4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 | 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函和关于
促使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8 |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9 |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0 | 关于虚假陈述的赔偿措施及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 |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 | 自愿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 | 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交易股票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4 | 关于不属于强制退市责任人员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5 | 关于稳定控制权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6 | 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7 | 赔偿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8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9 | 关于减少与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20 | 关于不存在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21 | 其他承诺(关于产权瑕疵、社保、公积金、独立性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注:上述承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四、其他事项
| 序号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 |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 相关风险已在公司 2026年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
|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
冻结情况 | 无 |
| 3 |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无 |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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