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励精密(92013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920136 证券简称:永励精密 公告编号:2026-068 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6年 3月 30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年 5月 22日出具《关于同意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43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7月 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5,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405,962.2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6,194,037.74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6月 26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494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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