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力鼎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3:52:53 中财网
原标题:力鼎光电:力鼎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6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张军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1,219,000股,下同)的0.008%;董事陈亚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副总经理陈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上述股份来源,张军光先生来源于股权激励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陈亚聪先生及陈蓉女士来源于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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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1日披露了《力鼎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军光先生、陈亚聪先生和陈蓉女士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张军光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陈亚聪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陈蓉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原减持计划减持期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

2026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结果通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张军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陈亚聪先生减持公司股份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陈蓉女士减持数量为0,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张军光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34,100股
持股比例0.00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0,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4,100股

股东名称陈亚聪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30,000股
持股比例0.00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30,000股

股东名称陈蓉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30,000股
持股比例0.00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张军光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5月1日
减持数量8,5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8月26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8,500股
减持价格区间29.41~29.41元/股
减持总金额250,002.00元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02%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2%
当前持股数量25,6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006%

股东名称陈亚聪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5月1日
减持数量4,2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8月26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4,200股
减持价格区间29.50~31.90元/股
减持总金额126,567.00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3,300股
减持比例0.00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2%
当前持股数量25,8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006%
股东名称陈蓉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5月1日
减持数量0股
减持期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8月26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0股
减持价格区间0.00~0.00元/股
减持总金额0.00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7,500股
减持比例0.00%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2%
当前持股数量30,0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007%
注:1、根据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4.60万股的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本虽然发生了变动,但因变动较小,未对上述董事和高管的持股比例、变动比例计算造成重大影响。

2、本公告内的比例计算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判断,董事陈亚聪先生减持了部分股份,高级管理人员陈蓉女士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无最低减持数量(比例)限制。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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