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智信精密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28日、2023年 9月 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3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 1,639.00万元补流拨付完毕。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9日、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3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 1,639.00万元补流拨付完毕。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28日、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3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 1,639.00万元补流拨付完毕。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4,917.00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承诺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49.2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0.05%,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并承诺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剩余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 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年 6月 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本次的超募资金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49.2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世静 蒲贵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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