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301035):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364,505,26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56,666股后的362,84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99,566,730.00元/364,505,266股*10股=5.47500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475002元/股。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因此,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截至2026年8月20日总股本364,505,26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656,666股后的股本362,848,6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99,566,730.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77%。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未有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56,666股后的362,84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9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99,566,730.00元/364,505,266股*10股=5.47500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47500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5号楼30层 咨询联系人:邢秉鹏 咨询电话:0531-83199916 传真电话:0531-8319167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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