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300110):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3:27:40 中财网
原标题:华仁药业:关于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相应可持续发展管理职权等内容,修订部分条款。本次调整主要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人员组成、任期规定等不变,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组织架构等文件中所有涉及原委员会名称、职责表述的相关内容统一修订调整。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该委员会名称及职权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 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 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就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以及可持续发展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2《总裁工作细则》修订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4《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各项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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