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600348):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2:57:40 中财网
原标题: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债券代码:244056 债券简称:25华阳Y1
债券代码:244057 债券简称:25华阳Y2
债券代码:244293 债券简称:25华阳Y3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长王永革先生因参加省政府重要会议,不能现场参加本次董事会,王永革先生委托董事王大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大力先生主持。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2.发行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计划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3)续期选择权及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以不超过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拟不设定增信措施。

(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债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证券登记,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按债券发行面额的0.06‰支付证券登记费、按派息兑付金额的0.05‰支付后续派息兑付手续费等费用。

(9)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各承销机构按照承销比例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1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拟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管银行,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债券的注册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3.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2)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交易条款、债券创新品种设置等有关的全部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上市(挂牌)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决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董事王永革先生、王大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定于2026年9月14日上午10: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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