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14:45在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6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80,351,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101%。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8,798,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1,5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3,0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3,0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4,616,30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70,6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1,645,703股,下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992,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7%;反对3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9%;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476%;反对3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0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8%。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79,995,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3%;反对3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5%;弃权7,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16%;反对3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27%;弃权7,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 该提案获得通过。 3.00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佳先生、刘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吴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67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117%。 表决结果:当选。 3.02关于选举刘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676,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57,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72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律师、唐伟振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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