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2:27:01 中财网
原标题:新恒汇: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43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志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169,755,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76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128,98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4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0,49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0,49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 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0关于使 用超募 资金投 资建设 新项目 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69,715 ,21999.9762 %37,8000.0223 %2,6000.0015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20,458, 91999.8029 %37,8000.1844 %2,6000.0127 %00% 
2.00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草 案)> 及其摘 要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58,056 ,31999.969 %46,5000.0294 %2,5000.0016 %11,650, 3006.8630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20,450, 31999.761 %46,5000.2268 %2,5000.0122 %00% 
3.00关于公 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实施 考核管 理办 法>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58,057 ,41999.9697 %45,5000.0288 %2,4000.0015 %11,650, 3006.8630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20,451, 41999.7663 %45,5000.222%2,4000.0117 %00% 
4.00关于提 请股东 会授权 董事会 办理 2026年 限制性 股票激 励计划 相关事 宜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58,056 ,11999.9689 %46,5000.0294 %2,7000.0017 %11,650, 3006.8630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20,450, 11999.76%46,5000.2268 %2,7000.0132 %00% 
1、上述提案2.00、提案3.00、提案4.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提案2.00、提案3.00、提案4.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为、张静
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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