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43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志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169,755,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76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128,98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4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0,49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0,49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2、上述提案2.00、提案3.00、提案4.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为、张静 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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