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600587):新华医疗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1:52:30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医疗:新华医疗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5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财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财祥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一)李财祥先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职称。199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具有二十余年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曾先后兼任公司肾脏健康服务事业部经理、新华医院投资管理集团副总裁、血液净化技术分厂厂长等职务,现任威士达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12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李财祥先生从事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10余年,具有丰富的履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李财祥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管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证券事务工作,不分管公司具体生产经营业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李财祥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李财祥先生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财祥先生不分管公司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财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李财祥先生2012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任职培训证明。此后持续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监管机构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等,培训记录完整。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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