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金禄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原持有公司股份14,890,000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20,8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的股东麦睿明先生和原持有公司股份7,480,300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10,472,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的股东叶劲忠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均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5,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2.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均不超过1,450,000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2,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不超过2,150,000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3,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44%)。 2026年8月26日,公司收到麦睿明先生及叶劲忠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8月25日,麦睿明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叶劲忠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均已届满并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1、麦睿明先生及叶劲忠先生的本次减持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麦睿明先生及叶劲忠先生的本次减持均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麦睿明先生及叶劲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均作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的承诺,本次减持均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麦睿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2、股东叶劲忠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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