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绝味(603517):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1:37:08 中财网
原标题:ST绝味: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9月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会务人员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会发言的,请在会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发言和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5: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2栋28楼会议室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有关议案并提请股东会表决
1、《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五、针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投票表决上述各议案
七、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八、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九、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54,164,576.33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6,001,93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00,484.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案
议案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案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本次回购期限内,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7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36.14万股~1,272.2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2.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7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不会影响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案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所回购的股份若不能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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