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6-04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106堆场物流仓库 项目(一期)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7,320.52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35.2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同才、刘杰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320.5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宁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657.26万元,净资产 27,840.78万元。2026年上半年,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05.33万元,净利润2,321.3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龙集公司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2.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21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3.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73205193.96元,增值税税率为9%;(人 民币大写):柒仟叁佰贰拾万伍仟壹佰玖拾叁圆玖角陆分。 4.付款方式 4.1预付款 4.1.1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接到发包人施工通知单,承包人项目 经理和施工人员方可进场,进场后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在支付工程预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 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直到工程交工验收止。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守信激励主体名单”(施工类)或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AA级(施工类)的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5%签约合同价。 4.2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4.2.1预付款扣回分两次,第一次当工程款计量至合同总价的60%时 扣回预付款的一半,当工程款计量至合同总价80%时扣回剩余预付款。 4.3工程进度付款 4.3.1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按照月度工程计量的80%支付;待工程全部交 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尾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尾款不计利息。发包人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补)偿款等相关费用。所有付款承包人需接受发包人优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 发包人在支付货款前,承包人需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合规发票,将赔偿发包人的税款损失(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若因承包人提供发票不合规致使发包人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3.2若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支付限期满14天后未予支付,承包人可 向发包人发出催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催付款通知14天后暂停施工,发包人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以及停工损失。 4.3.3质量保证金 期中支付不扣留质量保证金,最后一次工程款支付前一次性预留或缴纳结算价格的3%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含电子)、保险(保单)(含电子)、担保保单(含电子)、企业网银、电汇、汇票、支票等方式。 5.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龙集公司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龙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港务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港务工程公司的资质满足龙集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 1,022.81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集公司因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与南 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3.项目招标、开标文件及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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