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002037):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 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审议。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保利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 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 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合作 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保利财务公司出具的评估 报告客观公允,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德军、曹瑜强、屠新曙 2026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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