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 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8名,董事孟宪营、高晓峰、董兆寒进行了 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风险评估审核 报告》(利安达专字【2026】第0312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 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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