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在会议上就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汪选明、劳法勇, 独立董事张贵清、游剑、祝锡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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