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0:19:53 中财网
原标题:汇成真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76.3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3.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进行授予,到期后将自动失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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