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晶科科技:申报发行分布式光伏电站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涉及部分募投项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推进本次专项计划的资产评估、交易方案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现阶段拟纳入专项计划的电站为初步备选底层资产,后续经尽职调查、监管审核后,存在部分资产被剔除或替换的可能性;专项计划最终发行规模将依据底层资产估值、杠杆比例及实际发行情况确定,因此本次专项计划的最终入池资产及发行规模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尚需监管机构审核批复,审批进度及审核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动态,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积极推进专项计划申报发行相关工作,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专项计划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12(一)交易背景及基本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提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等具有重要意义,并鼓励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优质光伏资产,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以全资持有的34家项目公司及相关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作为底层资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涉及的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98MW。 基于资产打包整体转让的安排,本次拟纳入专项计划的底层资产中包含公司部分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属于募投项目的电站装机容量约26MW。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0 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发行分布式光伏电站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对外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纳入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底层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工作,同意将相关已结项的募投项目纳入本次专项计划底层资产范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专项计划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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