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永生、李心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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