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9:51:58 中财网
原标题:威迈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9
普通股股东人数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14,137,6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14,137,6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44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44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3,945,99199.9105179,0010.083612,6640.0059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普通股214,127,21699.99516,1400.00294,3000.0020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普通股214,105,49299.985019,5000.009112,6640.005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18,442,11198.97141,3400.0072190,3251.0214
2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18,623,33699.94406,1400.03304,3000.0231
3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18,601,61299.827419,5000.104612,6640.068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永生、李心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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