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菱精工(603356):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或“债务人”)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股东会批准担保额度内,与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以下简称“皖南农商行郎溪支行”或“债权人”)于2026年8月25日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465577220266113881号),为安华机电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4 26 2026 6 25 公司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华机电、重庆华菱、广州华菱,控股子公司溧阳华菱、无锡通用、江苏三斯向银行申请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1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安华机电为上述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http://www.sse.com.cn 2026 券交易所网站(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因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含存款)和业务由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及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银行名称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次担保事项与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300万元。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债务人: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书之主合同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与债务人于2026年8月25日签订的编号为A282071220268857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及借款期限: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或债务)期限:2026年8月25日至2029年8 月25日。借款(或债务)实际起止日期与上述不一致的,以放款借据(或用信资料)记载为准。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4)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或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7)前款所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期日和依照主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相关主体的日常经营及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6日、2026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实际放款)2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9%,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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