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新科技(603032):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博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技机电”)、滁州汉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普斯新能源”)、安徽汉普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普斯智控”)三家公司均为安徽汉普斯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汉普斯”)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人名称:安徽汉普斯(系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汉普斯智控;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为满足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下属全资子公司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汉普斯智控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安徽汉普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汉普斯智控同意为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汉普斯智控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博技机电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的全资子公司,博技机电近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了4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了支持博技机电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汉普斯新能源、汉普斯智控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安徽汉普斯、汉普斯新能源、汉普斯智控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博技机电提供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2)汉普斯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的全资子公司,汉普斯新能源近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了4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了支持汉普斯新能源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博技机电、汉普斯智控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安徽汉普斯、博技机电、汉普斯智控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汉普斯新能源提供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3)汉普斯智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的全资子公司,汉普斯智控近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了4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支持汉普斯智控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安徽汉普斯、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汉普斯智控提供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汉普斯智控提供担保,安徽汉普斯已就本次担保履行了内部股东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技机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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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一):安徽博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滁州汉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三):安徽汉普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安徽汉普斯精密传动有限公司、安徽博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滁州汉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汉普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1,2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2,000,000.00(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安徽汉普斯下属全资子公司博技机电、汉普斯新能源以及汉普斯智控资金需求,有利于其实际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1,56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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