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3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5,244,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2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159,936,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88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27人,代表股份数为15,307,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7%。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27人,代表股份数为10,780,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3%。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磊中,顾祺增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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