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688523):航天环宇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8:52:07 中财网
原标题:航天环宇:航天环宇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11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2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3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4议案七: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5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6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17议案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18
议案十一: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21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2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董事选举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在各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数”栏内填写拟投出的选举票数,其在同一议案组内投出的选举票数合计不得超过其在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按废票处理;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其他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2026 9 7 14:30
、现场会议时间: 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
2、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学田湾路50号环宇航空产业园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完小先生
5、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股票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议案11《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 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谢丽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关于选举钟文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关于选举尹杨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实际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分项议案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P-D
1 0
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P-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0
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2,064,000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大型飞机复合材料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166,693.59143,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178,693.5915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10、决议的有效期
1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委托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编制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
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而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发行审核部门的要求,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根据有关新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4、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6、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等事宜,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9、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股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10、如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相应调整、修订和补充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或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2、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13、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十一: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优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配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单汨源先生、万平女士、何畅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单汨源先生、万平女士、何畅文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丽彬先生、钟文科女士、尹杨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丽彬先生、钟文科女士、尹杨吉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

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13.01《关于选举谢丽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关于选举钟文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关于选举尹杨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丽彬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07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9月任湖南林之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23年7月至今,担任湖南西子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担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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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丽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文科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三级律师。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钟文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杨吉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软件职业大学辅导员;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任湖南大学经贸学院EDP招生主管;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主任;2019年6月至今,担任湖南哲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杨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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