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增补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独立董事邱学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学仕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 务,卸任后邱学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邱学仕先生的原定 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学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邱学仕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邱学仕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邱学仕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邱学仕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并积极发挥专长,在公司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及优化、人才培养、 体系建设、产业化发展及战略布局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专业、务实 的建议,促进了公司在技术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效能等方面 的提升,夯实了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 益。公司董事会对邱学仕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杨永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吴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跃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拟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合规履职,公司 拟对董事会成员进行增补。董事人数由8名增加至9名,其中增补 非独立董事一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杨永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增补李剑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1:吴跃先生个人简历 吴跃,男,1963年生,1987年获西北工业大学航空自动控制系 电气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3年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控 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曾任航空工业某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兼科技委主任,中国商用飞 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型客机项目副总指挥、大型客机项 目总经理、公司科技委主任至退休。 吴跃先生长期从事科研项目管理及战略规划等工作,主持制定 了某研究所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多项国家重点型号科研任 务,主持构建了国家级项目管理体系,组织建立了项目工作与成本 分解结构,编制了多份核心管理及程序文件,有力保障了重点型号 研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附件 2:李剑锋先生个人简历 李剑锋,男,1985年生,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学历,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2008年7月至2015年12 月于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6年1月至今, 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综合计划部部长、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李剑锋先生熟悉碳纤维产业链与创新链, 对相关的应用领域有着深入理解,目前负责公司合规与治理、信息 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市场开拓、品牌建设、产业链发展等工 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剑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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