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002727):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8:26:43 中财网
原标题:一心堂: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龙超 刘丽芳 施谦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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