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00230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8:17:06 中财网
原标题:太阳电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6-04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会计相关规定实施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现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反舞弊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反舞弊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社会责任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建立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现行《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现行《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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