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30139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7:56:58 中财网
原标题:溯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宗俊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2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具体事宜。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注销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注销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注销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注销价格的公告》《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注销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鉴于董事林骅先生、徐梓净先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林骅先生、徐梓净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系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而作出,旨在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履职程序及行为规范,强化其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司治理监督等核心职能,有利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制度体系与监管政策保持同步,为董事会秘书依法合规履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从而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注销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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