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300851):拟与北京交通大学共建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北京交通大学共建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大思诺”)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交通大学共建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实现北京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北交大”)、交大思诺双方优势互补与协同创新,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公司拟与北交大共同建设“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合作期限为5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且公司首笔合作经费支付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交大思诺承诺向北交大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经费支持。其中260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注入北交大教育基金会,用于支持人才培养、奖学金等;740万元(大写:柒佰肆拾万元整)用于支持科研活动。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署协议。 (二)北交大系持有公司7.5%股份的法人股东(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北交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视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交大基本情况简介 单位名称:北京交通大学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人 注册资金:131,123万 法定代表人:刘攀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88209X1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学历教育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二)关联关系说明 北交大系持有公司7.5%股份的法人股东(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北交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视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北交大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交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建“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守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交大拟签订的《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共建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交通大学 乙方: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目标 1.构建深度绑定的科技创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协同研发与高端智库平台。将研究院打造成为乙方在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等领域的核心外部研发中心与创新策源地;使乙方成为甲方顶尖科研成果的优先转化推广平台与真实行业需求的核心供给方,实现科技创新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2.构建优势互补的高端人才共育共享合作体系,共同打造创新人才储备高地。 将研究院打造成为乙方卓越工程师定制化培养核心基地、顶尖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的联合培养及储备基地,以及甲方学生的一流行业实践平台与“双师型”教师来源基地;双方建立人才共引、共育、共用合作机制,联合培养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高精尖复合型人才,为双方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3.构建互利共赢的行业价值共创共享合作生态,共同发掘产业增长新动能。 双方依托研究院联合开展技术储备、成果转化与行业标准研制工作,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破解行业发展痛点,打造行业标杆案例,助力乙方实现行业服务能力升级和甲方科研成果落地转化,达成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目标。 研究院性质与管理运行 (一)研究院性质 研究院作为甲方“北交雄安科创湾”首批规划建设的核心创新载体,是非独立法人研究机构。研究院以雄安新校区为核心,依托甲方“一校多区”优势,双方协商可在甲乙双方场地分别挂牌。 (二)管理运行 研究院管理运行遵照研究院章程组织实施。研究院章程由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制定,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其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研究院章程应明确决策机构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以及研究院院长的产生方式与职责等。 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双院长负责制。理事会为研究院最高决策机构,研究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权责划分及议事规则,在研究院章程中另行详细明确。甲方、乙方各委派一名核心管理负责人担任院长,共同负责研究院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落实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发展规划与重大决策事项。 甲方权利义务 1.与乙方共同参与研究院建设、管理及运行,联合审议甲乙双方商定的重大合作事项。享有合作项目的知情权、建议权及监督权,有权对研究院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2.有权基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目的,使用本合作下产生的共有知识产权(具体权益分配与使用规则另行签署专项知识产权协议约定)。 3.有权依托研究院联合乙方申报各级政府科研项目、平台认定,争取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 4.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院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的校方各类资源及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编制、招生指标、成果转化政策等。 5.允许乙方在甲方审批授权下,合理使用甲方相关名称与标识,借助甲方的学术声誉、行业影响力及政府资源,支持研究院申报科研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开展行业交流与推广活动。 6.投入各类创新要素,包括但不限于高水平研究团队及科研人员、既有技术储备、学科资源、科研与实验平台等,为研究院的学术研究与科技攻关提供支持。 7.根据乙方需求制定针对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并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乙方就业。 8.为研究院提供基本办公场地、配套设施及校内行政服务支持,保障研究院日常运营。 乙方权利义务 1.与甲方共同参与研究院建设、管理及运行,联合审议双方商定的重大合作事项;有权了解合作事项的推进进展及乙方投入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在合理范围内对经费使用情况行使监督权。 2.有权优先获取本协议下产生的双方共有科研成果的使用权与转化权,可将相关技术成果应用于乙方产业升级与产品创新。 3.享有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人才支撑、联合培养等合作服务优先权。 4.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研究院拨付年度合作经费,保障研究院的稳定运行。 5.向甲方开放乙方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政府渠道、产业应用场景和技术需求,为研究院的科研攻关提供真实、具体的需求。 6.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与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为甲方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实习实践岗位,选派资深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参与联合培养工作与研究院建设运行。 7.与甲方联合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共同推动成果落地应用。 8.为研究院对接国内外相关领域行业组织、头部企业、国际合作机构,支持研究院开展国际交流、行业品牌活动与产业生态建设。 合作内容 (一)科研项目合作 1.多源自主智能感知技术 双方联合开展面向多类型自主无人系统在复杂运行环境的智能感知技术研究,重点聚焦复杂动态环境下多模态数据(视觉、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红外、地磁等)的融合感知与理解,突破异构传感器时空对齐、噪声抑制、小样本/零样本目标识别等技术瓶颈,开发自主动态权重分配的多源融合技术新框架。未来工作将围绕构建分布式协同感知终端、跨域感知中继平台、任务导向的类脑智能感知理解等方向展开。该研究将为新型交通载运工具自动驾驶、自主机器人、无人机等平台提供全天候障碍物检测、未知场景三维语义地图构建、运行环境态势理解认知等多维度能力,为自主无人平台的智能安全运行提供可信的感知基础,支撑交大思诺的新型行业化装备在各类复杂场景下的规模化商业应用。 2.高精度高可信时空基准 双方围绕多自主无人平台感知、决策、控制所需的统一时空基准构建开展联合攻关。未来研究将围绕复杂电磁环境下的时空基准维持与传递,重点突破抗干扰卫星精确授时、融合北斗与多源传感器的深耦合可信定位、分布式时空同步协议等核心技术,解决城市峡谷、隧道/地下空间等拒止环境的定位可用性增强问题。依托甲方在自动化控制、卫星导航、轨道交通控制领域的深厚积累,结合乙方提供的轨道交通及机器人平台实验测试环境,共同研发行业化专用时间传递链路绝对校准系统、多源融合弹性定位终端、空天地一体化时空基准站等装备。该研究将为构建车辆/列车智能自动驾驶、列车虚拟编队控制、专用机器人协同作业等提供厘米级相对定位及高精度时间同步,支撑无人系统在安全攸关的关键应用场景下高可靠运行。 3.多无人平台自主协同控制 针对新一代轨道交通智能化发展对多无人平台协同作业模式创新的迫切需求,双方联合研发多无人平台集群智能管控平台。未来工作将聚焦异构无人系统的任务分配、轨迹规划、冲突消解,突破分布式模型预测控制、动态拓扑下的资源优化、基于数字孪生的协同仿真测试等技术。通过构建异构协同控制计算机、无人车自动驾驶平台、无人机协同操控平台、连续体机器人等多类型自主无人系统装备,实现空地一体化多无人系统的联合控制和任务协同,为未来新型操作作业任务模式提供全场景适配的技术支持。甲方将提供智能系统架构、任务调度运算与人工智能算法支持,乙方提供多无人平台基础设施与真实运营场景验证。该研究将打造自主无人化业务的协同调度中枢,支撑未来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无人化装备从单机作业向群体智能升级,为智能装备与无人系统的产业化发展奠定核心基础设施。 4.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安全保障 双方联合开展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的内生安全、运行安全的综合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标准体系建设。未来研究将重点突破轻量级加密、对抗样本防御、多模态异常检测等技术,构建“感知-决策-执行”全链路安全防护体系。依托甲方在系统安全性分析、可靠性工程、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基础,结合乙方在高安全可靠性铁路装备研制、现场运营方面的实践经验,共同构建覆盖运行前风险评估、运行中实时监控、运行后智能分析的全链条安全保障体系。该研究将建立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研发安全容错设备、入侵监测系统、智能决策分析平台,为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石,增强社会公众对无人系统大规模应用的信任度。 (二)人才培养合作 双方共建“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未来工作将围绕定制化培养自主智能与无人系统领域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展开,重点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博士)、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共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等多层次合作项目。乙方将深度参与甲方人才培养全过程,选派资深技术专家和管理骨干担任企业导师,与甲方教师共同开发“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交叉课程体系,设计面向真实产业场景的实践教学项目,为甲方学生提供一流的行业实践平台和实习就业机会。同时,双方将建立人才共引、共育、共用机制,联合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既懂前沿技术又具备工程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为乙方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助力甲方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人才培养高地。 (三)成果转化合作 双方建立科研成果快速转化绿色通道,构建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无缝衔接机制。未来工作将围绕推动甲方顶尖科研成果在乙方真实业务场景中优先落地转化展开,联合开展技术成熟度评估、工程化开发、产品化改进与市场推广应用。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丰富的产业应用场景、测试验证环境和市场渠道资源,加速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进程。双方将联合申报各级政府科技奖励、发明专利与软件著作权,主导或参与制定自主智能与无人系统相关领域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标杆案例。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共享与收益分配机制,实现科研成果的价值最大化,共同提升双方在自主智能与无人系统领域的行业影响力、话语权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格局。 (四)国际交流合作或其他 双方依托甲方广泛的国际合作网络与乙方丰富的产业实践经验,联合打造自主智能与无人系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未来工作将围绕共同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行业高峰论坛和国际展览展示活动展开,邀请全球顶尖专家学者、产业领袖和政府代表参与,提升双方在国际自主智能与无人系统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双方将联合申报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开展跨国技术攻关、联合实验室建设和人才交流培养,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推广相关标准、技术方案和商业模式走向国际,助力乙方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同时提升甲方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全球学术影响力,共同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国际低空经济合作生态。 研究院合作经费 (一)经费额度及用途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经费支持。其中260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注入甲方教育基金会,用于支持人才培养、奖学金等;740万元(大写:柒佰肆拾万元整)用于支持科研活动。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署协议。 2.该经费用于研究院建设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共建研究平台、开展自主课题研发、技术攻关、设备购置及科研条件建设;为乙方开展定向人才培养;甲乙双方联合引进人才;设立讲席教授基金等。 3.研究院在甲方所在地的基本办公场地、设备、人员等经费由甲方提供,在此基础上的研究院办公场地经费、设备购置及升级经费、研究人员薪酬经费、日常运行经费等其他经费,由双方根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专项经费协议。 4.针对超出本款前述经费覆盖范围的特殊重大合作事项,其经费需求、拨付方式及管理细则,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专项协议。 知识产权 1.双方确认,在合作前各自独立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背景IP”)权属不变。任何一方为执行本合作项目之必要目的,可使用另一方的背景IP,此项许可是非独占、不可分许可、免许可费的,且仅限于本合作项目范围内。 2.在合作期间,由一方独立出资、利用自身背景IP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归该独立方所有。 3.在合作期间产生的共有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权属比例。涉及共有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收益分配,应经双方书面同意,收益按前述权属比例分配。 4.所有涉及知识产权(包括背景IP和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详细归属、使用、收益分配等具体事宜,应由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明确。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首笔合作经费支付至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具体合作项目应另行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发挥协议双方的优势,加快公司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与北交大(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5.00万元(未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 七、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内容后续将签订具体项目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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