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长春 目 录 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3二、 5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三、 表决票填写说明················································ 7 四、 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请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代表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十、公司聘请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9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比例及见证律师 (二)审议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收集表决票,验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表决票填写说明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其出席本次股东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 (二)填票人身份:请确定填票人与股东的关系,并在对应的小方框内划勾确认。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出席股东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附:表决票格式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票 一、基本情况: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二、投票意见:
2026年9月11日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一是,由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修订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依据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高集团)的《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 增持计划的公告》。吉高集团的增持计划于2026年5月20日开始实 施,并于2026年6月25日全部完成,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8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累计增持金额为11,427.22328万元。增持 计划结束后,吉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由原来的1,027,598,219股变 更为1,065,409,219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4.35%变更为56.35%; 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由原来的597,426,908股变更为559,615,908股, 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1.61%变更为29.61%。 本次增持,公司总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二是,公司及各子公司已于2025年底前完成取消监事会的全部 工作,本次修订将《公司章程》中涉及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内容全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6-025、临2026-02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 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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