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胜股份(002824):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7:01:51 中财网
原标题:和胜股份: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的70%
资产负债率超过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四川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年5月22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2026 4 29
见公司 年月 日在选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授信协议》(合同编号:757XY260617T000301)和《银757XY260617T00030101
行承兑合作协议》(合同编号: ),鉴于招商银行将为
广东和胜新能源在2026年06月18日起到2029年06月17日期间连续办理一系列授信业务,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7XY260617T00030101),保证为广东和胜新能源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壹亿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广东和胜新能源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6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东和胜新能源已提供担保9.95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0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9.95亿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广东和胜新能源已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95亿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05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9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5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6、地址:中山市三乡镇西山村华曦路3号A幢首层A区
7、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经查,广东和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广东和胜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42,852.42108,241.4734,610.95181,181.77142,046.5439,135.23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29,184.186,487.016,067.5295,001.603,021.032,974.43
四、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
757XY260617T00030101)。

1、保证的主要内容:
鉴于招商银行和广东和胜新能源签订了(或即将签署)编号为
757XY260617T000301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
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4、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0.41%。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2.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41%,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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